國土署聯合稽查廢棄物傾倒 查獲1車違規將罰至少6萬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21日電)國土署今天說,為遏止營建廢棄物及剩餘土石方不法傾倒,今天聯合稽查共攔檢7台車輛,發現1輛車未依規定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證明文件,可開罰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另也將查明是否依核定載運。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為遏止營建廢棄物及剩餘土石方不法傾倒,今天偕同環境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指揮苗栗縣政府執行聯合稽查行動,選擇4處非法集團傾倒廢土清運路線及沿海地帶,攔查載運土方或營建廢棄物車輛。
國土署說,攔檢7台車,發現有1台車未依規定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證明文件,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開罰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清除機具、處理設施或設備。
國土署表示,針對違反規定載運廢土的車輛,將查明溯源至出土的建築工地,課予建築業者責任,並透過建築管理核發使用執照程序,要求建築業者妥善處理營建廢棄物及剩餘土石方,才得核發執照;後續將不定期辦理跨部會與地方政府聯合稽查行動,遏止不法濫倒廢土行為。
國土署強調,中央已跨部會、檢調機關成立檢警環平台加強查緝,內政部與環境部就營建廢棄物與土石方管理已建立合作平台,推動盤點「營建產出物最終去化管道」、「追蹤營建產出物分類後產品最後使用地點」、「結合剩餘土石方、廢棄物、警政追蹤監視系統建置全國智慧圍籬」、「通盤檢視並逐步完備建管、剩餘土石方、廢棄物清理法等法令工具」等管理事項。
國土署表示,地方政府是第一線落實管理及稽查營建廢棄土的執行機關,這次中央跨部會指揮地方政府辦理稽查,重申打擊違法業者廢土亂倒決心,同時請各縣市政府儘速提升指揮層級,透過成立跨局處聯合稽查平台主動稽查,共同打擊廢棄土亂倒事件;警政署也會針對幫派涉入土方清運從嚴偵辦、溯源並斬斷金流。(編輯:張均懋)114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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