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修法生效 民進黨團7理由提釋憲:立法程序有重大瑕疵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6日電)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今天表示,針對國會擴權惡法,黨團經過周延討論,提出立法程序有重大明顯瑕疵應屬無效等7大理由,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這是重要關鍵時刻,要捍衛憲政體制、維護民主法治。
立法院否決行政院所提國會職權修法覆議案,行政院已公開表態聲請釋憲,總統賴清德24日也說,基於守護憲政秩序、保護民眾權利,將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監察院25日表示,國會職權修法已嚴重妨害調查權行使,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將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國會職權修法法案今天生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幹事長吳思瑤、書記長莊瑞雄及立委鍾佳濱與沈伯洋,上午與律師陳鵬光、陳一銘在立法院召開「聲請國會擴權法案釋憲」記者會。
柯建銘說,記者會結束後,就會去司法院遞出釋憲聲請書及暫時處分書,今天是一個憲政及歷史時刻,希望「四箭齊發」一起聲請釋憲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
柯建銘表示,藍白陣營毀憲亂政、用修法偷渡修憲,要創造憲政怪獸,讓立法權一權獨大等,侵害到行政權、司法權及監察權,絕對是違憲,因此黨團要聲請釋憲,因為憲法已經失血、進入加護病房,也即將要裝上葉克膜,這是重要關鍵時刻,要搶救憲法。對於釋憲結果,會尊重大法官,也期待撥雲見日。
吳思瑤說,這次立法院通過的法案,不是民眾期待的國會改革法案,而是社會撻伐的國會擴權惡法,因此黨團經過周延討論後以7大理由,要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來聲請釋憲。
吳思瑤說明7大理由,一、權力分立為憲法秩序基礎,憲法並未建構國會優位的憲政體制,立法權行使有其界限。二、立法程序有重大明顯瑕疵,應屬無效。三、國情報告的規定牴觸國家權力分立原則。四、藐視國會罪相關規定牴觸權力分立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及比例原則。
五、人事同意權規定違反權力分立原則、比例原則、侵害被提名人的隱私權。六、調查權行使相關規定違反權力分立原則、違背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七、聽證程序相關規定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侵害人民訴訟權,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有違。
陳鵬光說,立法院可能會利用空窗期推動相關法令的實施,如果大法官准許暫時處分,暫停擴權法案的實施,其實是過去多年行之的憲政體制繼續延續,人民基本權也同樣會獲得保障。(編輯:謝佳珍)11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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