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男拍同居人性影像私刑拘禁 判緩刑付公庫百萬
2025/3/11 17:22(3/11 17:38 更新)

(中央社記者吳玟嶸金門11日電)男子懷疑同居女友出軌,私刑拘禁並毆打、拍攝不當影像,被害人逃出報警。金門地方法院考量男子認罪、雙方和解與女子求情等,判刑1年、緩刑2年,並向公庫支付100萬元。
依金門地院判決書,男子懷疑同居女友出軌,去年12月18日晚間持檜木板、鋁棒毆打女友、拍攝全裸性影像後,用塑膠繩捆綁雙手拘禁房間;事後又用膠帶封住女子嘴巴,以毛線泡水捆住雙腳剝奪行動自由,致使被害人全身多處受傷。
直到隔日凌晨男子回到主臥室後,女子設法掙脫後披上毛毯向外求援,由路人協助載至金湖警分局金沙分駐所報案,經金門地檢署檢察官訊後起訴。
法官判決考量男子對犯行坦承不諱、與對方和解,女子也表示雙方在一起很久,捨不得他被關,願意原諒他,請法官給予緩刑等因素,判處男子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並在判決確定後1年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100萬元,且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禁止對女子有家庭暴力行為。(編輯:孫承武)11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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