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平權修法或立專法 邱太三:政策選擇
2016/12/26 09:45(12/26 10:51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26日電)法務部長邱太三今天針對婚姻平權要立專法還是修民法表示,各種方案在各國都有,這是一個立法政策的選擇,有各自的優缺點,法務部會針對每一種的優缺點提供相關的配套。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審查婚姻平權法案,邱太三在列席前受訪表示,法務部會針對各種的版本提供配套的修法意見。
對於法務部的立場,邱太三指出,上一屆司委會有要求法務部要針對有關於婚姻平權的議題做研究,所以法務部在今年初就已委託清華大學學者,蒐集各國的立法經驗,當時是以同性伴侶法的方向做研究,由於本屆司委會未要求法務部停止,所以既有的研究方案就繼續在走。
邱太三說,因為不同的立委有各自價值的追求跟信仰的堅持,基本上看各國的經驗,其實是立法政策的選擇,只不過法務部作為民法的主管機關,又涉及到其他的部會,就必須要比較慎重把各個可能、各部會的影響,提供立委參考。
媒體詢問,法務部研擬的同性伴侶法還是會在下會期送立院嗎?邱太三表示,就看立法院的立法進度,伴侶法不限於同性,各國的社會針對伴侶的相關規定也有不限於同性的,看立院相關的立法進度如何,法務部在做適當的對應跟調整,原則上明年2月底會送進立院。
媒體追問邱太三,若要符合台灣國情,到底是立專法,還是修民法?邱太三說,各種方案在各國都有,是一個立法政策的選擇,有各自的優缺點,當然法務部要把每一種的優缺點提供相關的配套。10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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