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綠色和平呼籲 外籍漁工應適用勞基法

2016/5/30 16:37(5/30 17:08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30日電)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顏寧今天表示,目前漁業法無法保障外籍漁工基本工作權益,而船舶和飛行器向來被認定是國土延伸,因此她認為,境外僱用漁工應適用勞動基準法相關規範。

綠色和平今天與宜蘭縣漁業公會、台灣人權促進會、桃園縣群眾服務會、法律扶助基金會等團體,共同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

民間團體指出,遠洋漁業是台灣不可或缺的經濟命脈之一,幕後推手是仰賴2萬多名外籍漁工,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秘書長李麗華表示,目前的法制無法提供外籍漁工完善的勞動保障,新政府新氣象,正是改革陋規的最好時機,外籍漁工應納入勞基法體制。

顏寧也說,台灣漁業過去涉及海上謀殺、人口販運和虐待漁工等狀況,顯示政府管理失職,導致這些問題成為遠洋漁業的普遍現象,對於外籍漁工是否適用勞基法,仍有多方討論。

但顏寧認為,境外僱用漁工確切工作地點就在台灣漁船上,而船舶與航空器向來被認定是國土延伸或是浮動的領土概念。因此,境外僱用漁工應適用勞基法。

民團也呼籲,趁遠洋漁業三法在新法變革之際,應成立包括經濟部、勞動部、外交部和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等參與的跨部會小組,共同商討漁業體制問題,打擊非法漁業,維護外籍漁工基本權益。105053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