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交通罰鍰用途 擬增科技執法設備、道安改善經費

2025/1/2 15:36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日電)交通部日前預告修正「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其中交通罰鍰提撥的用途,新增科技執法設備、交通執法及協勤、道安改善經費項目。

目前直轄市、縣(市)政府分配的交通罰鍰收入,依規定應至少提撥12%,作為交通執法與交通安全改善經費。

交通部表示,近年國內資通訊科技產業發展進步,交通安全及交通執法工作日趨複雜,運用交通科技執法可有效降低肇事風險、減少交通事故、提高車流順暢、提升執法品質、減少警力耗費、降低攔檢風險、提升執法效能、降低執法成本獲得民眾信賴等具體效益,各警察機關對運用科技處理交通事故或執法等經費需求殷切,將交通科技執法設備費用,納入交通罰鍰收入可使用項目。

另外,為讓交通罰鍰的提撥項目得有穩定財源以資應用,交通部將原條文中,將「優先支應」修正為「指定用途」。

交通部同時也在修正草案中,將推動交通執法及協勤費用、道路交通安全環境改善費用,納入交通罰鍰收入分配指定項目。(編輯:管中維)114010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