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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學校設防疫長 教育部要求7日前填報

2022/4/1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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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日電)行政院長蘇貞昌2月底要求公私部門都要有主管防疫的專責人員「防疫長」。教育部今天發函各級學校,要求在4月7日前填報「防疫長」名冊資訊。

蘇貞昌於2月24日在行政院會上宣布,要建立「經濟與防疫並存」的新模式,他要求各公私部門都要有主管防疫工作的專責人員。機關及學校平常已有這方面的專責人員,負責緊盯、宣導、督導各項防疫工作有無落實,一旦有人確診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第一時間協助政府通報、匡列、採檢、隔離等相關工作。

教育部今天發函大專校院、中小學及幼兒園,要求在4月7日前填報防疫長名冊資訊。其中大學將原本的應變小組改為「防疫專責小組」,由現行學校指揮官或副指揮官擔任防疫長,負責指揮全校人事、行政、總務、教學研究等與防疫相關的業務。

教育部也要求各校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的「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中「零星社區感染」和「發生社區傳播」兩階段,進行風險評估及擬定應變因應措施,未來若真的發生狀況,能將損失減到最低。

近來國內本土案例增加,教育部提醒各級學校預先盤點線上學習的資訊設備,規劃同步、非同步、混成線上教學模式,以因應無法實體上課的狀況。(編輯:張芷瑄)11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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