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冷凍白肉雞威脅國產生存 亟待3部會共議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1日電)中華民國養雞協會為確保國產雞肉市占達2/3的白肉雞生存,推動進口冷凍白肉雞標示屠宰日期、其加工品要標原產地。農委會說,涉貿易、法規、市場面,須與衛福部、經濟部共議。
根據農委會畜牧處統計,國產白肉雞年產2.2億隻,土雞1.1億隻,白肉雞占2/3。另外,每年進口冷凍白肉雞21萬公噸,主要是雞腿,以及少量雞翅。
中華民國養雞協會理事長陳國村強調,由於進口冷凍白肉雞跟國產的價差很大,卻不像國產有屠檢標章,不只會知道原產地,也會標示屠宰日期;進口卻沒有標示屠宰日期,價差大有利可圖,就可能進入散裝銷售的攤商,混充國產銷售。
其次,量販通路上架銷售時,也只比價格、不比新鮮度,只對進口有利。再者,進口冷凍白肉雞高達8成做成加工食品,也沒標示原產地,成本低、不標原產地沒區隔性,又只對進口有利。
為改善以上不公平競爭現況,陳國村說,協會主張生肉狀態販售時,須標示屠宰日期;做成熟食的加工品,則須標示產地;否則長此以往,不利國產業者生存。
畜牧處家禽生產科科長李宜謙指出,就農委會掌握所悉,衛福部從去年12月到今年6月底,先請量販等連鎖通路業者銷售進口白肉雞時,除已標示原產地、有效日期,試辦將屠宰日期也標示上去;但據說業者回覆「變成不好賣」,因為不是當天現宰,國人不愛。
他說明,畜牧處知道衛福部曾做以上試辦活動,因此原本就安排衛福部與中華民國養雞協會昨天開會共議,也就在昨天,衛福部首度告知預計要在明年7月1日公告散裝生鮮及冷凍食品要標示來源地(原產地)。
由於衛福部昨天未告知要標示屠宰日期,跟中華民國養雞協會的認知有出入。畜牧處處長張經緯進一步說明,現況冷凍肉品進出口時多已分切處理,因此就國際貿易來說,會標示包裝日期、加工日期,或是有效日期,確保食用時不變質,但是沒有要求標示屠宰日期。
所以他認為,不論生肉或加工後的熟食雞肉,都要標示來源地,而生肉要多標示一項,即有效期限。對於中華民國養雞協會的訴求跟衛福部的主張有落差,且主管機關也涉及經濟部。畜牧處說,需要三個部會跟其所主管產業攤商、通路、養雞產業進一步共議。(編輯:陳政偉)109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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