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東山服務區加油站污染惹議 中油:依規定辦理

2020/8/8 16:47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8日電)國道三號東山服務區加油站污染案再次引起討論,中油今天表示,並無外界所言,隱匿污染先低價投標,待整治後又高價搶標的情況,加油站租賃及轉手都須依法進行污染檢測,陳報備查,中油一切依規定辦理。

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辦理「國道三號高速公路東山服務區加油站」招標,96年9月1日至101年8月31日期間由台灣中油得標承租,101年7月由台亞公司得標,並在台灣中油經營結束後接手。

在經營權移轉時,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移轉經營時要檢具土壤污染調查、檢測報告,並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中油表示,公司除了自行委託環境科技公司在交接前檢測合格,高公局也再委託另一家環保科技公司,並在社團法人台灣土壤及地下水環境保護協會的協力監督下,進行土壤檢測;此案是在三方見證下檢驗合格,並將結果報台南市環保局核備,完全依法、依約辦理。

不過台亞公司接手經營後,於站區發現局部污染,據以提出負擔污染請求。

台北地院於106年5月12日一審判決台灣中油全部勝訴,台亞公司不服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於107年7月31日二審改判台亞公司全部勝訴,獲判賠金額新台幣1575萬元加計利息,台灣中油不服上訴三審遭駁回,全案定讞。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中油表示,各審法院對於加油站土壤污染責任見解迥異,台灣中油尊重法院判決結果,並已完成污染費用負擔。

中油也說,中油101年及107年兩次投標,均參考當時經營環境及市場狀況訂定投標價格,而且身為國營事業,一切作業以公平、公開、公正為準則,絕無外界指出101年以低價故意讓競爭對手得標,6年後待整治完成後,再以高價搶標經營權的事情;政府對於污染防治皆完備法律規定,中油依相關規定辦理,對於外傳不實情事,必要時將依法訴追。(編輯:黃國倫)109080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