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港收容土石方環差案 補交通評估後再審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3日電)環保署今天審查台北港收容北部地區土石方量環差案,環評委員認為報告中對交通運輸影響評估不足、生態池設置說明不清,會議決議補件後再審。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台北商港物流倉儲區填海造地計畫第四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年收土量體變更)」專案小組初審會議。台北港商港物流倉儲區為協助收容北部地區公共工程剩餘土石方,於台北港北外堤北側海域進行圍堤造地,並採分期分區方式辦理。
目前物流倉儲區正進行第二期造地工程,並按原環評規定進行土方收容作業,且每年收容土方量不超過300萬立方公尺。開發單表示,此次變更為兼具提升收土效益及降低環境影響等目標,將藉由平日及假日離峰時段運輸及延長收土時間至晚間10時,評估年收土量體可提升至420萬立方公尺。
環評委員針對生態影響、運輸車次等提出疑問。在交通部分,環委指出報告中有矛盾的地方,前面說會避開夏日連假、例假日,但又指全年有346天都會收容土方;另外有多少車次是否會經其他縣道、地區道路,都應該納入評估。
環委另外引用交通部公路總局尖峰流量資料,對本次運輸路線台64線的調查,最大可達4000輛次,平均約2000餘輛次,報告中的調查才1000餘輛次;另外當地民眾輿情,應該透過鄉公所、代表去了解,如果民眾有疑慮應該要重新評估車次。
在生態影響方面,環委舉報告中海域生態的部分,開發單位說能「適時反應」,環委直言「報告寫作吹牛」,若依報告中每季才監測採集1次,還要經實驗室統計分析,結果出來都等到下一季,「怎麼能說是適時反應」;而許多監測位置不具有代表性,沒辦法反應開發狀態。
另外,開發單位規畫設置生態池也沒有詳細資料,從報告看來生態池是直接連接海水,但堤防像是浮在海上,整體生態池又高於海面,如何引入海水、形成「對生態有利」應該明確說明。
環委也要求開發單位提出土石方綜合管理、空污抵換措施等相關資訊,交通依最劣情境補充調查噪音振動等影響,並參考比對鄰近淡江大橋計畫中生態監測資料,進行分析及研擬生態影響減輕措施。會議決議補件後再審。(編輯:陳政偉)10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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