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和平又疑台灣漁船非法 漁業署:待查證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9日電)綠色和平今天質疑,去年調查發現有2艘台灣漁船、1艘權宜船有扣薪資當保證金、超時勞務疑慮,前2艘還涉嫌割鰭棄身等非法漁業行為。漁業署說,資料片斷,查證中,確認會法辦。
綠色和平召開記者會,發布「公諸漁事:血汗海鮮如何流入市場」台灣遠洋漁業調查報告。
綠色和平媒體宣傳主任陳瓊妤指出,去年夏天台灣遠洋漁業解除了歐盟黃牌,綠色和平也展開為期1、2個月的調查,訪談到4名印尼漁工,共在2艘台灣漁船、1艘可能是日本籍的台灣權宜船上工作,疑遭強迫勞動。
她說,所謂的強迫勞動包含沒有乾淨的水喝,睡在半平方公尺大小的床,最長連續工作34小時,以及有人被苛扣6到8個月薪資當保證金,期間沒有月領450美元,已違反台灣境外聘僱漁工相關規範,也達到國際勞工組織(ILO)審視是否強迫勞動11指標中的6項標準。
她還說,其中2家台灣漁船還涉嫌割鰭棄身、非法轉載等非法漁業行為,其中一艘遠洋漁船,與全球大型鮪魚貿易商有合作,另一艘則是透過跟前述貿易商配合的運搬船轉載;據以質疑台灣漁船強迫勞動及非法作業的漁獲,恐已經銷到全球重要市場。
她強調,綠色和平2週前已將資料提供農委會漁業署,希望漁業署公開調查結果;並呼籲前述貿易商訂定環境及人權政策,公開合作漁船資料。
記者另訪漁業署長張致盛,他說,初步看到綠色和平提供的人事時地物等資料,還需進一步跟綠色和平、船方確認清楚,若沒弄清楚,調查難度會比較高、比較久,因為要做行政裁處或是移送地檢署調查,都要有具體事證,只要查證屬實,漁業署一定會依法辦理。
漁業署幕僚舉例,例如強迫勞動方面,綠色和平沒有提供訪談者人名及其在船上任職期間,所以必須對被質疑有不法行為的漁船上全部期間的所有漁工進行調查,其中有的外籍漁工已返國,資料片斷性高,提高調查難度、延長作業時間;非法作業的漁業行為方面,綠色和平僅提供外籍漁工訪談,也需查證。
另外,漁業署強調,近2、3年查有強迫勞動事證時,已移送3案送地檢署調查,不會不法辦,關鍵要有證據,否則船方也不勝其擾。(編輯:管中維)10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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