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職災補償金專戶 29日起生效

2017/12/28 13:47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28日電)有關一例一休的勞動基準法修法草案日才剛過初審,但勞基法第61條文,有關職災勞工或其遺屬得於金融機構開立補償金專戶的條文,已經三讀通過,並將從29日起生效。

勞動部今天發出新聞稿表示,總統蔡英文在106年12月27日公布勞動基準法第61條修正條文,增訂職業災害勞工或其遺屬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受領職業災害補償金者,得檢具證明文件,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職業災害補償金之用;專戶內之存款,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並從106年12月29日生效。

勞動部表示,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各款規定予以補償,包括醫療費用補償、工資補償、殘廢補償、死亡補償及喪葬費。

為了保障勞工權益,勞動部表示,職災勞工或其遺屬得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存入前開規定之職災補償金,且專戶內存款,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的標的,提供職災勞工或其遺屬更周全之保障。106122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