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台新銀須13日前申報理專盜存款細節
2018/11/6 19:19(11/6 20:57 更新)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6日電)台新銀新莊分行理專涉嫌盜取客戶資金,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王立群今天證實台新銀2日已申報此事。他表示,依規定自申報日起算7個營業日、也就是13日前台新銀須完成調查,再向銀行局說明。
王立群說,台新銀行於2日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申報重大偶發事件,表示1日有理專未到行上班,清查後發現這名理專挪用所服務顧客存款。依規定自台新銀行2日向銀行局申報起算,7個營業日、也就是11月13日須完成相關調查,再向銀行局申報。
他指出,理專盜款潛逃事件是台新銀行主動申報,但受波及的客戶、存款金額等細節仍待台新銀行進一步調查。(編輯:李信寬)10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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