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申報 這項新制你知道了嗎?
2017/4/11 15:29(4/11 15:52 更新)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11日電)105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將於5月開徵,會計師提醒,過往房屋稅一起併入綜所稅申報,但房地合一稅去年起正式開徵,採分離課稅,提醒民眾可善用6年一次的自用住宅減免優惠。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今天對外說明105年度綜所稅報稅重點,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服務部營運長劉惠雯提醒,房地合一稅去年起開徵,納稅人可注意新舊制的適用與申報時間點。
執業會計師楊建華說明,房地合一稅採分離課稅,即所有權完成移轉登記,次日起算30天內應申報納稅。
楊建華表示,房地合一稅課稅範圍以「取得時點」為基準,即102年底以前買賣不動產者,適用舊制,也就是房屋稅併入綜合所得稅,於隔年5月申報。
至於103年到104年內買賣不動產,楊建華表示,若是持有滿兩年者則適用舊制,持有不動產未滿兩年者則採新制;另外,105年1月1日起,隨著奢侈稅停徵後一律適用新制,課徵房地合一稅。
楊建華建議,納稅人可善用自用住宅減免的優惠,符合自用住宅條件必須是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滿6年。
關於減免優惠,安永會計師事務所說明,若沒有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6年內以1次為限;且自用住宅賣出的獲利,若超過400萬元的部分,以稅率10%課徵,400萬元以下免稅。
至於符合自用住宅重購退稅者,須符合兩年內重購,或先購買房屋並在兩年內出售其他自住房屋,可享全額退稅或比例退稅。10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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