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教業不得聘用中小學教師 陸新規引爭議
(中央社台北23日電)為減輕學生負擔,整治補教亂象,中國國務院辦公廳近日下發意見,規定補習班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不過新規出爐,大陸輿論質疑此舉恐引發教師跳槽風,更加衝擊公立學校品質。
中新網報導,日前,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意見對校外培訓機構(補教業)的培訓時間、內容、費用等多方面做出了規定,為長期以來亂象叢生的校外培訓市場戴上了「緊箍咒」。
意見規定,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有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教師,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
意見還表明,對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要堅決查處並追究有關校長和教師的責任。
對於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要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有關教師的教師資格。
意見並表示要嚴禁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招生,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勾的行為,並依法追究有關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不過新規昨天公布後,網路掀起一片質疑聲浪。許多網民批評政府不先改善公立中小學教師偏低的薪資待遇,反而堵住教師去補習班賺錢貼補家用的門路,此舉恐逼使教師跳槽到私立學校、校外培訓機構,更加衝擊已節節下降的公校教學品質。
多數人認為,提高教師待遇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新規一味對教師進行各種限制,而不從教師的角度進行考慮,只會造成教師隊伍人才大量流失。
綜合陸媒報導,大陸公立中小學教師薪資極低,在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平均月薪只有人民幣5000元(約新台幣2.25萬元),有的偏鄉教師甚至一個月只有2000元。近年,大陸私校頻頻開出高薪挖角,公校教師人才逐漸流失。
一名公立教師在知乎透露,他在校外培訓機構兼課,賺的鐘點費超過年薪,但教師行情差距很大,還是要看教學實力與資歷。(編輯:楊昇儒/周慧盈)107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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