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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樓加蓋到18樓 東莞離譜違建遭拆除

2018/7/7 21:52(7/7 22:0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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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7日電)中國大陸廣東省東莞市一棟爭議連連的住宅大樓,原本經核准蓋12層樓,但建商竟無視法規與勸導,逕自加蓋到18層樓。當地有關單位昨天為此舉行盛大的聯合執法拆除行動,藉此向違建宣戰。

東莞市城市綜合管理局官方微博發布,6日下午,東莞市城管局聯合謝崗鎮政府召開拆除違法建築現場會,對該鎮「杏花村」花園小區內一棟超高違建的第13層至第18層共6層進行強制拆除,拆除面積多達1萬1233平方公尺(約3400坪)。

昨天的聯合執法拆除行動共有400多名相關官員、人員參加,他們宣示堅決完成廣東省交付東莞市今年要治理1000萬平方公尺違建的目標任務。

當局還在這棟大樓懸掛「違法建築 依法拆除」等巨型標語,宣傳用意十足。

南方都市報此前報導,「杏花村」在2006年就蓋好,總共建了36棟樓,由東莞市謝崗鎮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東莞市康湖房地產有限公司共同開發,前者還具有政府背景。

報導指出,這個建案違法使用土地、違規建築等問題繁多且嚴重,許多業主等了10年還領不到房產證,損失慘重。

根據報導,開發商在未完成報建手續的情況下無視執法部門勸阻,違法建了一棟18層房屋,已侵害業主合法權益並威脅生命安全。(編輯:楊昇儒/張淑伶)107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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