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肉搜也可能觸法 「2要3不」遏止性影像暴力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15日電)為遏止性影像暴力,防制性暴力等4項修法今年三讀通過。衛福部保護司今天提醒,這次修法均提高相關刑責,因好奇在網路肉搜都可能觸法,籲秉持「2要3不」原則,共創安全網。
網紅小玉涉嫌以Deepfake技術製作換臉謎片等,以及韓國N號房事件等引發社會關注;行政院會去年3月以包裹修法方式,通過防制性暴力等4項修法草案,包含刑法、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其中,「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以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於今年2月15日經總統公布,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今天舉行新法上路滿月記者會。
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致詞指出,性影像雙法施行後,從統計數據來看,與去年1到2月同期相較,今年成人性私密影像申訴案件大幅成長3倍,從79件增加為243件。
張秀鴛說,申訴案件增加跟民眾知曉程度有關,包括修法後媒體報導,也讓更多人知道應該要求助,顯見修法確實有助被害者求救,成為降低傷害的後盾。
婦女救援基金會副執行長杜瑛秋分享協助個案經驗表示,多數被害人最在意的3件事情,分別為「報警會很困難嗎?會不會不受理,或是嘲笑我?」或「影片還在對方手上怎麼辦?」以及「已經被散布出去的影像該怎麼處理?」
內政部警政署防治組副組長斯儀仙強調,「絕對不會不受理」,內政部警政署及法務部將持續加強執法人員的教育訓練,希望在第一時間就能協助被害人保存證據,並透過檢察官向法官聲請扣押、搜索,避免性影像遭散布。
常見的5大性影像犯罪行為,包含偷拍(拍照、錄影)他人性影像、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分享性影像給他人、下載性影像以及製造Deepfake性影像。
為杜絕這些行為,張秀鴛表示,這次修法均提高刑責,包括散布成人性影像,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散布兒少性影像,最重則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一般民眾如果因好奇在網路上肉搜、談論性影像遭散布的被害人身分隱私等,也有可能被處罰。
她還說,被害人可直接上衛生福利部官網,設有性影像集中處理中心,提供包括簡易法令諮詢、證據保留教學、協助報警流程、下架移除機制、後續諮商轉介等5項服務。
張秀鴛呼籲「終結性影像,沒有人是局外人」,秉持「2要3不」原則,包括看見性影像內容侵犯自己或他人,「要」主動求助、境內外平台業者知悉性影像內容「要」主動下架;及「不」拍、「不」傳、「不」留,共創防制性影像散布安全網。(編輯:陳政偉)1120315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