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馴鹿文化 薩米人議會發聲
瑞典加入歐盟時答應,與北歐國家共同保護薩米文化、語言、生存方式,其中最重要的是保有薩米獨特的馴鹿遊牧文化。薩米人可以在山區以及薩米區放養馴鹿,也可以依循傳統,移牧到過去曾經放養過馴鹿的「私人土地上」。
文/黃齡儀 (旅居瑞典)
對於薩米人而言,皚皚白雪是他們美麗的家,他們跨越國界,以最單純、最自由的方式生活,從未建立自己的國家,也未在當地有爭取獨立的運動。如果問薩米人最在意的是什麼,那麼他們肯定回答你:「馴鹿」。馴鹿是傳統薩米人的生命,也是經濟生活的來源,構成傳統薩米人的遊牧文化。
薩米人分布在接近北極圈區域,橫跨瑞典、挪威、芬蘭和俄羅斯,人數約10萬到12萬,其中在挪威有6萬多人,瑞典有3萬多人,其他少數在芬蘭和俄羅斯。薩米的語言是薩米語,屬於芬蘭-烏戈爾語族。
瑞典議會在1977年正式承認薩米人為原住民,承認薩米文化;2011年在憲法中正式納入薩米人為瑞典人。跟在挪威、芬蘭之後,瑞典亦在1993年由薩米人選出國會代表。但由於瑞典並無對其公民登記種族資料, 且薩米人與瑞典人外表並無太大區別,因此瑞典薩米議會在成立之初曾對薩米人作出以下定義:薩米人是自己認定自己是薩米人,且他或她本人、父母親或祖父母曾在家中使用薩米語的人。此後每四年由已註冊的薩米人選出31位議員,以代表這群少數族群。目前瑞典註冊的薩米人約2 萬到3萬5,000人。瑞典薩米議會具有高度的自治權,處理的是不違反瑞典法律前提下的薩米事務。
1997年,挪威國王哈拉德五世(Harald V)公開致詞時,對於從前對待薩米民族的方式表示歉意,並指出薩米人與挪威人應享有相等地位。1998年瑞典農業部長翁百怡(Annika Åhnberg) 對於瑞典人曾殖民薩米人土地, 爭奪薩米人的自然資源、迫使他們遠離自己的土地,且無法使用自己的語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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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瑞典加入歐盟時答應協議,與北歐國家共同保護薩米文化、語言、生存方式,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保有薩米獨特的馴鹿遊牧文化。
1998 年瑞典北馬靈市(Nordmalings kommun)的120 位土地所有人聯合控訴三個薩米部落,認為薩米人將馴鹿移牧放養到他們的私人土地上, 損害了農田、破壞森林的再生區域、不利幼苗,也妨礙人們狩獵野生動物。
根據1972年制訂的馴鹿游牧法(Rennäringslagen),薩米人不僅可以在山區及薩米區放養馴鹿,也可以依循傳統,移牧到過去曾經放養過馴鹿的「私人土地上」。由於此法在1972年制定,因此所謂的傳統,指的是90年前, 也就是在1882年曾經是放養地的區域。法官必須根據此法判斷此私人土地在1882年前是否屬於薩米人放養馴鹿的土地。
此案分別歷經2005與2007年烏米亞(Umeå)地方法院和上諾爾蘭(Upper Norrland)高等法院判決,最後2011年最高法院定讞,薩米人最終贏得訴訟,被判定有權在該地區放養馴鹿。
其中一名私人土地擁有人海格倫(Mikael Hägglund)在判決後向瑞典電視台(SVT)指出, 他對判決結果非常失望,他也知道瑞典法庭不敢判決他們勝訴, 因為瑞典害怕判他們勝訴等於違反當初加入歐盟的協議,且薩米人是少數族群,瑞典法庭總是站在他們那邊。
2007年,聯合國通過原住民權利宣言保障,薩米人自此享有此條宣言下的各項權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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