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6日言詞辯論 預估逾30人出庭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5日電)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明天進行言詞辯論,司法院今天公布出席名單,包括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等人,立院代表為立委黃國昌等人,預估逾30人出庭。
司法院表示,這是書記廳截至目前為止收到陳報名單的彙整資料,依過去經驗,實際出席者可能與陳報名單未盡相符,要以明天開庭前的報到名單為準。
直轄市覆議
依地方制度法第39條規定,直轄市政府對於決議案,若認為窒礙難行,應在決議案送達後的30天內,提出理由並送議會覆議。若決議案採表決,要有2分之1議員同意;覆議時,需有3分之2議員同意,才能維持原決議案。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賴清德、監察院先後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7月10日就暫時處分召開準備程序庭,7月19日裁定國會職權修法有關「聽取國情報告」、「聽取報告及質詢」、「人事同意權行使」、「調查權行使」、「聽證會舉行」及「藐視國會罪」等規定暫停適用。
憲法法庭定於8月6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進行言詞辯論,司法院今天公布到庭人員名單,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到庭人員包括立法委員柯建銘、吳思瑤、鍾佳濱、訴訟代理人、律師陳一銘、陳鵬光、方瑋晨;行政院機關代表為秘書長龔明鑫、訴訟代理人陳信安教授、律師李荃和、賴秉詳。
總統賴清德的機關代表,上午為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下午為總統府副秘書長張惇涵。訴訟代理人是孫迺翊教授、蘇慧婕副教授及律師洪偉勝。監察院機關代表為秘書長李俊俋、訴訟代理人李元德律師、姚孟昌助理教授。
指定相關機關立法院的機關代表國民黨立法委員吳宗憲、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訴訟代理人仉桂美副教授、律師葉慶元、林石猛。
相對人法務部的機關代表為法務部次長黃謀信、訴訟代理人為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主任檢察官劉怡婷。出席的學者包括董保城教授、黃銘輝副教授、張文貞教授及林佳和副教授。(編輯:蕭博文)11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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