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網紅公民老師案館長認罪「做錯事」 二審4/28宣判
2021/3/24 12:44(3/24 15:56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4日電)網紅「館長」陳之漢在直播時指網紅公民老師羅文是「螺紋保險套」挨告,一審判「館長」拘役20天。二審今天開庭,陳之漢說「做錯事我認了」審判長庭末諭知4月28日宣判。
二審的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開庭,陳之漢到庭陳述,希望案子就此了結,不要再浪費司法資源。
全案緣於,羅文與「館長」在網上因政治問題互嗆。羅文於民國108年7月9日在網路平台YouTube發影片批評「館長」是「新民粹型領袖」;「館長」於同年9月4日回擊,以「螺紋保險套」、「雜碎」等語影射辱罵羅文。
羅文對陳之漢提出妨害名譽告訴,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公然侮辱罪起訴陳男。
一審認為,陳之漢本於發洩情緒的動機、目的,採取對羅文人身攻擊的言論,客觀上達到貶損羅文名譽及尊嚴的程度,但審酌陳男坦承犯行,並當庭表達願意深切自我檢討,判決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
案經檢方上訴,二審由高院審理。(編輯:戴光育)11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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