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兒少機構前主任涉性侵案 因死亡判決不受理
2025/4/1 13:55(4/1 14:19 更新)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1日電)台東某兒少安置機構前林姓主任,涉性侵和猥褻多名院童,一審判4年,日前高等法院更一審,因林員死亡,判決不受理。台東縣府社會處長陳淑蘭因此案遭懲戒法院判降2級改敘。
2020年台東某兒少安置機構發生林姓主任性侵猥褻多名院童案,台東地方法院一審依強制猥褻及傷害判處林姓主任有期徒刑4年。
台東地檢署和林員均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花蓮分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雙方再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日前更一審因林員於今年2月間已死亡,改判決不受理。
此案也牽涉到司法人員洩密、社政主管機關(台東縣政府社會處)輕縱及包庇一案。司法人員涉洩密部分,監委彈劾前台東地方法院洪姓主任調查官,及姜姓、侯姓法官。
台東縣政府社會處部分,根據監察院調查,台東某兒少安置機構發生性侵事件後,台東縣政府社會處遭糾正沒改善,還讓不當對待兒少的工作人員續留機構服務,導致後來連續發11起不當管教、性平事件,甚至發生情節更嚴重的強制猥褻院生案件,台東縣社會處長陳淑蘭未善盡主管權責,因此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
懲戒法院3月11日宣判,陳淑蘭降2級改敘,併罰款新台幣30萬元。(編輯:李淑華)11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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