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慶恩冤案22年獲無罪確定 家屬公開信感謝各界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日電)銀行經理諸慶恩被控偽造文書案,含冤死亡22年後獲無罪確定。諸慶恩家屬透過台灣高檢署發出一封「給諸慶恩的公開信」抒發多年情緒,提及感謝檢察官等幫助,最終得以回復清譽。
全案起於,富商翁茂鍾與司法人員不當來往,意外揭露銀行經理諸慶恩被控偽造文書疑為冤案,但諸慶恩早已於92年離世;檢方重啟調查認已故諸慶恩應無罪,經非常上訴、再審,終獲無罪確定,也創下檢察官成功為死亡被告平冤的司法先例。台灣高檢署今天依諸妻等家屬請求,轉發一封「給諸慶恩的公開信」。
公開信內文提到,諸慶恩走了已經二十多年,但又好像從未離開過,諸慶恩剛走時,她雖然每天依舊上班接送小孩,但就像行屍走肉般生活,只要空閒下來,眼淚就止不住地流,躲在家裡房間哭;常常開車回神時不知所在何處,送小孩上學直到他們喊著「媽媽,學校過頭了…」。
信中指出,她也曾想過帶著小孩遠走他鄉,避免觸景傷情,但考量公公婆婆經歷白髮送走黑髮這般人間至痛,經由孫女陪伴應可使他們擁有活下去的力量,也不敢在公婆面前流淚怕惹跟著難過。
信中提及,這樣的日子過了好久,諸慶恩妹妹跟她說「不開心的媽媽就會有不快樂的小孩」,此時她才驚覺,不能剝奪孩子的笑容。自此打起精神認真上班,周末假日陪小孩玩,一起學游泳、溜直排輪、騎腳踏車,每每看到小孩開朗的笑容與自信的臉龐,彷彿看到諸慶恩一般,提醒著應孝順父母、友愛姐妹、認真負責、熱心公益並奉獻教會。
諸妻說,感謝檢察總長邢泰釗、檢察長張斗輝、檢察長陳佳秀、檢察官黃冠運、林麗瑩以及多名律師,以及支持憲法救濟的大法官們、本件啟動調查的監察委員、伸張正義的媒體以及多年來陪伴身旁的至親好友。
本件經由無數次開會討論,各種提案經過一次又一次的希望又失望,給她力量置死地而後生,才有今天無罪判決確定,最終讓諸慶恩回復清譽。
諸慶恩活著的時候是很多人的榜樣,離開時仍感動親友信主,20多年後又以他的案件見證司法意義在於守護人民,縱使重重困難也不成為不糾錯的理由。
信件提及,她終於可以挺直腰桿,大聲對女兒說「你們爸爸的人格尊嚴不容冤屈,他值得尊敬,就像媽媽一遍又一遍的形容。從此爸爸的官司不再是一個禁忌話題,爸爸的清白也不容有心人士詆毀或以訛傳訛」。(編輯:張銘坤)11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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