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性侵犯趙斗淳出獄恐成不定時炸彈 受害者家屬搬家
(中央社記者廖禹揚首爾20日專電)韓國12年前性侵女童至重傷而入獄的性侵犯趙斗淳12月中將刑滿出獄返家,引起當地居民恐慌,當年的受害者一家也被迫搬家。國會雖推動修法加強管制,仍無法弭平爭議。
趙斗淳2008年將一名女童綁架到教會廁所性侵虐打,造成受害女童多處重傷及永久性的臟器損壞,至今都必須使用尿袋。但趙斗淳堅稱自己當時酒醉,法官判定趙斗淳精神不穩定,判處12年有期徒刑,他將在今年12月13日出獄。
趙斗淳因這起案件入獄之前,就曾犯下性侵及傷害致死罪等17項前科,但都因酒醉為由獲得輕判。
現年68歲的趙斗淳規劃在出獄後返回京畿道安山市與妻子同住,消息一出便引發當地居民恐慌。當年受害女童的父親也表示願意出錢,請趙斗淳搬家,但未能改變趙斗淳回到安山的決定,最終反而是受害者一家不得不搬離故鄉。
趙斗淳出獄後必須穿戴7年電子腳鐐,5年內的行蹤都會被公開。
韓國國會19日也通過修法,強化對出獄後必須穿戴電子腳鐐者的管制措施。安山市政府也規劃在明年上半年前加裝一倍數量的監視器,但仍無法讓當地民眾安心。
根據中央日報報導,警方表示,趙斗淳在獄中12年期間從未接受職業訓練,雖然已申請參加法務部針對出獄者開設的輔導就業計畫,但因年齡較大,加上社會觀感不佳,找到工作的可能性低,若受到社會排斥,也可能刺激趙斗淳再次犯案。
京畿大學犯罪心理學系教授孔正植利用大數據分析,計算出趙斗淳再次犯案的可能性達76.4%。研究指出,從趙斗淳決定回到過去居住的安山市定居,可以看出他對受害者的同理心不足,加上出獄後可能受到社會支持少,他又有飲酒習慣、無法控制憤怒情緒等問題,都有潛在危險因子。
國會議員們紛紛就趙斗淳的案例提出各項法案,包括要求犯下重大殺人、性侵罪行者,在出獄後1到10年內必須在指定收容所隔離;對未成年者犯下重大罪行者,出獄後仍受行動範圍限制;公開趙斗淳住家地址等個人資料;對兒童性犯罪者可處終身刑責等10多項法案。
不過,基於刑法不溯及既往原則,這些法案即使經由國會通過,也難適用於趙斗淳身上。
韓國以趙斗淳出獄為鑑,固然是重新思考相關法律規定的契機,但在趙斗淳入獄的12年間,即使受害者家屬不斷奔走努力,法治環境仍未臻完善,也值得社會共同審視。(編輯:周永捷)10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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