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中零股交易10/26實施 每3分鐘集合競價撮合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26日電)為便利社會大眾參與台股,滿足投資人普通交易時段買賣零股需求,台灣證券交易所今天宣布,10月26日可於普通交易時段買賣零股,既有盤後零股交易仍依現行機制運作。
證交所表示,盤中零股交易買賣申報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1時30分,於上午9時10分起第一次撮合,之後每3分鐘以集合競價撮合,依價格優先及時間優先原則成交,撮合後對外揭示成交價格及數量,以及未成交最佳5檔申報買賣價格、申報買賣數量等資訊。
另外,盤中零股交易買賣申報應以限價為之,且限當日有效,未成交委託不保留至盤後零股交易時段。
證交所說,收受買賣申報期間實施試算行情資訊揭露,即自上午9時起第一次揭示,其後每隔10秒試算撮合後,揭露模擬成交價格、成交數量及最佳5檔申報買賣價格、申報買賣數量等資訊,至下午1時30分止。
為避免因行情波動劇烈,致成交價超出投資人預期,證交所強調,盤中零股交易實施價格穩定措施,自第一次撮合成交後至下午1時20分,如每次撮合前經試算成交價格漲跌超逾前一次成交價格的上下3.5%時,即對當次撮合延緩2分鐘,並繼續接受買賣申報輸入、取消及變更,待延緩撮合時間終了後依序撮合成交。
價格穩定措施暫緩撮合期間,每10秒揭露模擬撮合成交價、量及最佳5檔買賣價量訊息供投資人參考。
證交所指出,盤中零股交易下單方式採電子交易方式委託,但專業機構投資人不在此限,預收款券方式與普通交易相同;但零股不得進行融資融券及借券賣出等交易,零股交易申報及成交的股票價格均不作為當日開盤、收盤價格,也不作為最高、最低行情紀錄依據。
盤中零股交易由證券商自行決定是否開辦,如投資人欲進行盤中零股交易,可洽有辦理本項業務證券商,並向證券商確認盤中零股交易手續費計收方式,投資人應謹慎區別普通交易及盤中零股交易下單委託介面,注意買賣委託申報數量,以減少爭議。(編輯:張良知)109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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