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垃圾污染嚴重遭監院糾正 環署:繼續努力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吳欣紜台北10日電)監察委員張武修今天說,台灣8成海域可見海漂垃圾,塑膠垃圾比率達6成,環保署延宕塑膠袋禁用時程,塑膠袋回收循環機制又亟待改善,明顯有怠失,監察院8日通過調查報告,糾正環保署。環保署廢管處長賴瑩瑩說,推動限塑政策就是希望能減少塑膠用品的使用,未來會繼續努力。
台灣塑膠垃圾污染嚴重,張武修今天下午在監察院召開記者會表示,台灣被海洋垃圾包圍,8成海域可見海漂垃圾,塑膠比率達66.3%。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聯席會議於8日通過他所提的調查報告並糾正環保署。
張武修指出,環保署於民國91年實施第一波限塑措施雖有初步成果,然而又在95年修正公告取消有店面餐飲業管制,放寬限塑措施,未能持續改變民眾使用習慣,延宕塑膠袋禁用時程,再加上近10年國內塑膠袋整體生產及使用量不減反增,環保署明顯有怠失。
張武修表示,塑膠袋主要材質雖為一般廢棄物應回收項目,但環保署歷次公告塑膠類項目的回收皆不包含塑膠袋,雖部分地方政府有納為回收項目,在執行上因塑膠袋後端處理廠不足,缺乏回收誘因而廠商回收意願低,使回收循環機制不健全,亟待改善。
張武修也指出,廢棄漁具及漁船所生廢棄物為台灣沿岸海域海洋垃圾的次要來源,雖然環保署已於104年擬具漁業廢棄物收集、回收處理管道及建立漁港資源回收設施設置示範區並推動多年,但在漁網具回收管理上,各主管及執行單位仍存有諸多問題迄未解決。
張武修又說,在調查期間,監察院前往彰化王功漁港、宜蘭南方澳漁港履勘,仍可見隨地丟棄的廢棄漁網,漁業署在王功漁港設置的回收箱也全部裝到滿出來但卻未見處理,原因是環保署沒有機制可以回收漁具。
對此,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處長賴瑩瑩表示,環保署限塑政策從民國91年開始推動,中間也推動過限制產品過度包裝,並在民國107年時推動擴大限塑,去年7月更進一步規定洗卸產品不得含塑膠微粒。
賴瑩瑩表示,這些做法都是希望能逐步透過政策,讓民眾改變生活習慣、讓業者改變提供方式,也促進新的環保模式出現,達到減少塑膠用品使用的目標,未來會針對監察委員的意見繼續努力。
針對廢棄漁具、漁船廢棄物回收部分,賴瑩瑩也表示,這牽涉到許多不同部會的權責,未來會跟這些部會共同努力進行宣導、協助。(編輯:吳協昌、李信寬)108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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