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張庭瑚酒駕騎車自摔 遭檢偵辦請求緩起訴
2019/3/12 15:29(3/12 19:23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黃麗芸台北12日電)演員張庭瑚日前在台北市酒駕騎車自摔,酒測值為0.43毫克,經士檢檢察官複訊諭令限制住居;張庭瑚今天出庭,坦承犯行,請求給予緩起訴,檢察官尚未作出決定。
台北市警察局內湖分局今天表示,2月21日凌晨1時40分獲報有機車騎士受傷,派員到場了解發現騎乘打檔車的張姓男騎士原沿內湖區成功路三段往北,但未到星雲街口前就自摔。
張庭瑚所騎乘打檔車滑行碰撞路邊停車格內的多輛汽車,摩擦路面造成現場火花四射,也導致張庭瑚臉部及身上有多處擦挫傷。
到場警員發現張庭瑚身上有酒氣,現場檢測的酒測值達0.43毫克,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士林地檢署複訊,檢察官諭令限制住居。
士林地檢署今天傳喚張庭瑚出庭,張庭瑚坦承犯行,請求給予緩起訴,檢察官尚未作出決定。(編輯:李錫璋)1080312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