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9天連假 民國120年前至少還有7次
2019/2/16 18:33(2/16 20:03 更新)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6日電)行政院長蘇貞昌正面回應農曆春節固定連休9天,未來如何調整還有待討論;但根據現行實施的彈性放假方式,到民國120年之前,至少還有7次農曆春節可連休9天。
農曆春節固定放9天多年前也曾研議過,除了今年大家開心放了9天假外,根據資料,除夕逢星期六、星期日、星期一及星期二者,在民國120年之前,經過彈性放假可形成9天連假者,還有包括111年、112年、114年、115年、117年、118年、119年。
除夕逢星期三、星期四及星期五者,按規定可連放6天則包括109年、110年、113年、116年、120年。
蘇貞昌昨天正面回應未來固定春節連放9天,以及提早放假的可能性,但怎麼挪移還有待討論。
以109年為例,除夕為1月24日星期五,春節三天假期為星期六以及隔週的日一,加上星期二、三補假,共有6天假期,如果調整星期四、五彈性放假,就可變成10天連假,但如此一來,並無法達到提早放假的效果。
人事行政總處官員指出,蘇貞昌已指示人事行政總處與內政部積極研究處理,至於假期要怎麼挪移,總不能「大人放假,小孩還在上課」,另外還有股市交易等問題,必須要與教育部、金管會等單位再做進一步的研究。
根據現行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上班日為星期一或星期五,其後一日或前一日逢星期二或星期四之農曆除夕及春節連假、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連假、端午節、中秋節之放假,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以今年為例,初四是2月8日星期五,因此彈性放假,得以連成9天假期,但在1月19日補班補課。(編輯:蘇龍麒)108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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