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青運主辦權遭撤 上訴運動仲裁法庭未必能成案
(中央社記者龍柏安台北25日電)台中市長林佳龍今天表示,針對台中市主辦的東亞青年運動會主辦權遭撤,已有學者專家建議上訴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一名熟知國際體育事務的人士透露,就算上訴也未必能成案。
這名不願具名的人士透露,國際運動仲裁法庭(CAS)屬和議庭性質,也就是有爭議的兩造,都必須接受CAS做為第三方公正單位介入仲裁,只要有一方拒絕仲裁,就無法成案,他反問:「你覺得東亞奧林匹克委員會會同意仲裁嗎?」
過去跆拳道「漂亮寶貝」楊淑君在廣州亞運的「黑襪事件」,以及跆拳道「戰神」朱木炎在2012倫敦奧運,競選國際奧會運動員委員會委員時,被指控贈送運動員棒棒糖,中華奧會都曾上訴至CAS討公道。
不過該名人士強調,歷屆亞、奧運參賽前,主辦國與各國奧會都需簽署同意書,一旦在賽會期間發生任何爭議,都需交由CAS仲裁,「因此當楊淑娟、朱木炎在亞、奧運發生任何問題,亞運籌委會與國際奧會(IOC)都不能拒絕仲裁。」
另外,外界好奇,東亞奧林匹克委員會(EAOC)昨做出撤銷台中主辦東亞青運的決議,台中市政府能否上訴至位於荷蘭海牙的國際法庭,不願具名的人士則直言:「國際法庭主要處理國與國之間的領土、貿易糾紛,不會處理體育相關爭議,因此國際法庭也不會受理。」
林佳龍今天參加豐樂雕塑公園改善工程完工典禮前媒體受訪指出,東亞青奧在中共的施壓下取消台中市主辦權,會盡所有的努力提出申復;昨天已請法制局研集申復文件,預計明日會正式提出。此外,也有學者專家建議,可考慮提出仲裁或訴訟,這部分市府會跟學者專家再研究,不會放棄任何為年輕選手爭取參賽資格的可能性。
至於網路有謠言指出市府將「東亞青運」改為「東亞青奧」是主因;台中市政府新聞局長卓冠廷澄清,大會官方正式文件上使用的正式名稱自始至終都是「東亞青年運動會」未曾更改,且大會會章明文規定官方語言是英文,網路不實指控抹煞各界對賽會的努力,也對辛苦準備的小選手不公平,盼外界勿再以訛傳訛。(編輯:陳怡璇/孫承武)10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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