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劉姓保母姊妹另涉凌虐2童 否認犯罪願調解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9日電)涉虐死男童「剴剴」的劉姓保母姊妹,另涉凌虐2名幼童遭訴。北院今天首度開庭,劉彩萱僅承認對1名幼童犯妨害自由,其餘不認罪,劉若琳則否認犯罪,2人均有調解意願。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針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另涉凌虐潘姓與蔡姓男童的部分首度開庭,並提訊2人到庭訊問。
劉彩萱於庭上否認凌虐、傷害潘童與蔡童等行為,僅坦承對蔡童犯妨害自由;妹妹劉若琳則否認全部犯行,但2人均有調解意願,訊後還押看守所。
民國112年8月間,劉彩萱、劉若琳姊妹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1歲男童「剴剴」,涉嫌於同年9月1日起至12月23日,對「剴剴」犯凌虐、妨害自由、傷害等行為;「剴剴」於同年12月24日凌晨無意識,傷重送醫不治。台北地檢署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罪起訴2人。
檢方另查出,劉彩萱自112年4月起受潘姓夫妻委託而托育6個月大的潘姓幼童,劉若琳同年月經由兒福聯盟媒介照顧剛出生的蔡姓男童,姊妹分別受託照顧潘童、蔡童,時常互相支援,或共同托育照顧2名幼童。
檢方指出,112年9月3日,劉若琳照顧蔡童時,任由托育的幼童用腳抵住蔡童頭部,拉蔡童掛在脖子上奶嘴的掛繩,反覆用力勒住蔡童脖子,並彈擊蔡童的眼睛、鼻子、臉部及頸部,蔡童大哭,劉若琳未阻止,卻以戲謔態度錄影。
劉若琳於112年10月間因開刀住院,劉彩萱趁著同年月29日單獨照顧蔡童時,以布條綑綁蔡童,將蔡童雙手反綁於餐椅背、雙腿綁在餐椅上的非人道方式施虐。
檢方表示,劉彩萱、劉若琳於112年9月間拉開潘童雙腳,使其一腳跨站於椅子上,另一腳蹲馬步站在地上;潘童上不去也下不來,感到痛與不安而尖叫大哭,右腳支撐不住滑動,導致椅子晃動,向劉姓姊妹求助時卻被置之不理。
另外,潘童的母親向檢方表示,她發現潘童在劉彩萱照顧時,才會發生肛門嚴重紅腫、水泡破皮、潰爛等傷害,曾多次提醒劉彩萱幫潘童換尿布,但劉彩萱經醫師告誡及潘母多次提醒,仍不改照料方式,造成潘童傷害。
北檢依妨害幼童自然發育、強制、傷害等罪起訴劉姓姊妹,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編輯:張銘坤)11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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