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酒測者免罰 交通部籲支持修法嚴懲
2017/11/17 17:42(11/17 18:01 更新)
(中央社記者陳葦庭台北17日電)劉姓男子「自囚」車內拒警方酒測遭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免罰定讞。交通部今呼籲大眾支持修法嚴懲酒駕者,也認為法院判決打擊員警士氣。
劉姓男子「自囚」車內拒絕警方酒測,遭處新台幣9萬元罰單並吊銷駕照,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免罰定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強調,必先合法實施酒測,才有「拒絕酒測」處罰可言。
對此,交通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遺憾,呼籲社會大眾支持修法嚴懲酒駕者,也認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已深深打擊員警士氣與政府作為。
交通部表示,交通部多年來秉持酒駕零容忍態度,近5年來,已經有效降低國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以101年度為例,違規取締件數有12萬4620件,移送法辦有5萬2432件,30天內死亡人數有950人,105年規取締件數有10萬4756件,移送法辦有6萬2959件,30天內死亡人數有533人。
交通部表示,目前正參考國外案例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此次修法重點包括提高最低罰鍰額度;酒駕違規累犯、拒絕酒測者除提高罰款額度外,如有致人重傷或死亡者立刻沒入車輛、吊銷駕照。
另外,也將同時新增「處罰同車乘客」及「酒駕者限駕特殊車牌車輛」,目前條文內容已送交立法院審查,期能有效遏止規避拒絕酒測投機行為。
交通部強調,日本與韓國均已對同車乘客採連坐法;美國華盛頓州將酒駕視為「犯罪行為」,撞人致死可判一級謀殺罪,各國對酒駕採加重處罰與嚴格執法而產生了防制效果。
交通部說,和國外執行酒駕處罰嚴厲比較,國內最近幾次的法院判決,法官在判決上的寬鬆,已深深打擊員警士氣與政府作為,交通部呼籲酒駕零容忍,期盼社會繼續支持加重處罰酒駕的相關修法。10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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