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馬英九涉教唆洩密 北院判無罪

2017/8/25 16:32(8/25 18:26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5日電)前總統馬英九涉教唆洩密等案遭檢方起訴,台北地院今天判馬英九無罪。北院發言人廖建瑜指出,昨天收到告訴人柯建銘遞狀請求刑事附帶民事賠償556萬5000元,因逾期請求,將予以駁回。

延伸閱讀》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等案大事記

這起案件源於已解散的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在民國102年偵辦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柯建銘、前立法院長王金平疑涉關說案;台北地檢署3月認定馬英九於102年8月31日,將關說案報告洩漏給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並在同年9月4日教唆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將報告交付江宜樺,將馬英九依洩密等罪提起公訴。

台北地方法院多次開庭,並於7月7日辯論終結,訂於今天宣判。

台北地院發言人廖建瑜指出,102年8月31日部分,雖然構成犯罪要件,但審酌馬英九是依憲法第44條行使專屬總統的爭議調解權而阻卻違法,在刑法上不罰,而同年9月4日部分,則因檢方舉證不足,判決馬英九無罪。全案可上訴。

廖建瑜表示,昨天收到柯建銘遞狀請求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新台幣556萬5000元及在四大報登報道歉,因依法最遲應在本案言詞辯論的7月7日當庭提出,並可免繳裁判費,但明顯提出請求時間已逾期,依法將予以駁回;若要請求民事賠償,可另行向台北地院民事庭提告主張。1060825

涉教唆洩密一審判無罪 馬英九欣慰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5日電)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案,北院今天判無罪。馬英九對此感到欣慰並表示,這不只是攸關他個人權益,更在於確立憲法上總統應有的行政權限。

馬英九遭控教唆洩密等案,台北地檢署偵結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多次開庭,全案日前辯論終結,法官今天判馬英九無罪,全案可上訴。

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下午表示,感謝台北地院的判決結果,馬英九對此結果非常欣慰。

徐巧芯轉述馬英九看法說:「今天的判決,不只是攸關我個人的權益,更在於確立憲法上總統應有的行政權限。希望未來卸任的總統不必面對各種無謂糾纏,在任內能安心依憲依法治國,更希望我們的憲法理念與國家未來,都建立在公正、廉潔、合作、信任等正向的價值上。」

對於馬英九獲判無罪,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在臉書發文表示感到欣慰,也為馬英九高興,雖然官司還沒定讞,但一審無罪,打臉了牽強羅織、硬是起訴馬英九的北檢。

羅智強指出,他最感慨的是,北檢竟在起訴書裡,以前立法院長王金平關說司法,與「公共利益」無關,然後推論出,馬英九召時任總統府副秘書長的他與時任行政院長的江宜樺諮商是「無故」,所以「有罪」。

羅智強說,如此嚴重的司法關說,北檢竟公然堂皇的告訴民眾與公共利益無關,他奉勸北檢,為了台灣的司法,留最後一丁點的顏面,不要上訴。106082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