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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員挪用客戶存款 土地銀行遭重罰300萬

2017/7/6 18:57(7/6 20:1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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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 6日電)又有銀行遭金管會懲處。金管會今天表示,土銀日前發生行員挪用客戶存款新台幣80萬元,為時隔不到 10個月的第2起,顯然未建立有效內控制度,因此「加重處分」,對土銀處以 300萬元罰鍰。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王立群表示,土銀樹林分行今年 2月遭客戶檢舉,其辦理繼承時發現,其存款出現短缺80萬元。經金管會金檢後發現,2014年3月至4月間,該行行員私自將客戶存戶印鑑預先加蓋在空白取款憑條、及空白定期存款解約申請書「預留使用」,分 2次解約客戶2筆定存共80餘萬元。

王立群指出,土銀樹林分行並未就存摺空白磁條的保管與使用、臨櫃變更行頁數交易建立妥適內控制度,也未就櫃員交易訂定檢核交易功能及監控查詢機制,存匯主管也未能詳實覆核,代表土銀有未建立有效內控制度缺失。

此外,銀行局官員表示,這次會對土銀加重處分,主因是土銀在 2013年已有行員挪用客戶存款790萬元,當時已開罰200萬元,但時隔不到10個月,即發生第2起類似事件,代表該行未建立有效內控制度,也沒有落實內控,已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並構成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有礙健全經營之虞,金管會因此決議處以300萬元重罰。1060706

土銀遭罰300萬元 行員入不敷出成內賊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 6日電)土銀行員挪用客戶存款新台幣80萬元, 遭金管會重罰300萬元。土銀表示,已將該行員解職並移送法辦,分行主管也連帶處分,並已賠償客戶本金與應得的3萬多元利息。

據了解,該行員年約30餘歲,原本是擔任工友,白天在土銀樹林分行工作,晚上又去進修,同事都覺得他是非常不錯的年輕人。隨後他透過內部升等考試,成為正式職員,每月薪水約3萬多元。

而該行員任職期間,曾長期協助一位老太太存戶辦理存提款事宜,在取得該名老太太信任後,該行員拿了老太太的印鑑在空白取款憑條上蓋章,並採無摺提款方式,分2次提領80萬餘元。

後來因老太太過世,兒子前來辦理繼承,要求土銀提供老太太過往存提款的明細,才發現其中 2筆定存轉期金額消失,整件事情才爆發。當時該行員已自行請調至土銀新店寶中分行,仍被調回約談。該行員坦言新婚,手頭緊,才會心生歹念。

土銀也調出該行員的薪轉戶資料,發現每過發薪日,該行員的存款立即就會有他行信用卡扣款,以及消費性貸款扣款,薪水馬上被提領一空,不僅是個月光族,還根本入不敷出。因此確認犯罪事實後,立即予以免職並移送法辦。

土銀主管坦言,存戶採無摺取款,分行襄理必須核對存戶身份,但該行員利用營業繁忙時間,可能採私下夾帶方式,主管也沒有注意,就讓他成功提領,因此才會造成嚴重疏失,已連帶處分主管。10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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