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改革新制立院三讀 107年7月上路
(中央社台北27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攸關年金改革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退休公務員支領月退休金者,18%優存2年半歸零,所得替代率則設有10年過渡期等,預定民國107年7月開始實施。
三讀通過條文明定,退休公務員支領月退休金者,18%優惠存款利息在西元2018年7月1日到2020年底,年息為9%,2021年起年息為零,2年半內歸零;領取一次退休金者,18%優存自2018年7月起,分6年調降,2025年優存利率降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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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替代率部分,三讀通過條文明定,年資滿15年者,退休第一年為本俸2倍45%,分10年逐漸降到30%;年資滿35年者,所得替代率最高75%,並在10年降到60%。退休金計算基準則從現行退休前1個月,逐年調整為最後在職15年平均薪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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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最低保障金額(樓地板)明定為新台幣3萬2160元;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年資可累計,但年資採計提繳費用公務員須全額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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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配偶請求權也入法,退休公務員如果離婚,經雙方協議,配偶可就兩人婚姻期間為基準,擁有最高請求到1/2的退休金請領權利。
為杜絕「雙薪肥貓」,退休公務員再轉任其他職務者,未來已退休公務人員再任職務,包括公職、行政法人、政府捐贈的財團法人、轉投資公司以及私校職務者,薪資超過基本工資者,將依法停領月退休金。
三讀通過條文明定,退休公務員亡故,只要婚姻關係累積存續10年以上、配偶年滿55歲,就能領取遺屬年金。公務人員自殺死亡可比照病故或意外死亡認定撫卹,但經判刑確定、免職處分送達前自殺者,不予撫卹。
公務員退休後所領月退休金,或遺族所領的月撫卹金或遺屬年金,得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衡酌國家整體財政狀況、人口與經濟成長率、平均餘命、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準備率及財務投資績效、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調整超過5%或低於原領給付金額時,都須經立法院同意。
退休金起支年齡部分,2021年退休者,應年滿60歲,其後每年提高1歲,到2026年需年滿65歲;警消等危勞人員退休金起支年齡,維持現行須年滿55歲的「70制」;年改完成後,各級政府每年節省的退撫經費支出,應全數挹注退撫基金,不得挪作他用。106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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