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公務員年改樓地板3萬2160元
2017/6/27 13:04
(中央社台北27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明定公務人員年金改革樓地板為新台幣3萬2160元。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定,「最低保障金額」指公務員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級的本俸額,與職等一般公務員專業加給合計數額,即3萬2160元。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蔡易餘表示,年金金額在樓地板以下者,不受年改影響,但也不會增加到3萬2160元。若年金大於3萬2160元,就依年改制度砍年金,砍到3萬2160元後不再砍。
過去公務人員退休年金未設計樓地板。
考試院提案與民主進步黨團提案說明指出,為符合公務人員退撫制度改革方案所設計的「保障弱勢」配套機制,明定每月退休所得不得低於最低保障金額,而這個金額是參考司法院釋字280號解釋,認定退休所得如果低於「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級之本俸額及專業加給合計數額」,就難維持退休人員基本生活。
這2項提案說明指出,以民國106年度待遇標準計算, 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級之本俸額為1萬4450元,一般公務人員第一職等專業加給金額為1萬7710元,合計為3萬2160元。106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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