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萬安演習13:30登場 違規可罰15萬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18日電)「萬安40號」軍民聯合防空演習將在今天下午1時30分至2時登場,屆時北部地區7縣市的民眾、車輛都需就地熄火、強制避難,如未遵守者,依民防法最高可處新台幣15萬元罰鍰。
「萬安40號」演練範圍為北部地區7個縣市,包括宜蘭縣、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
台北市政府指出,警報聲響起後,各級政府機關、部隊、學校、團體、公司行號、商家、廠房及民眾均應配合,實施疏散避難。違反者,可依民防法第25條第2款規定,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1060518
北部萬安40號演習下午登場 注意人車管制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新北18日電)106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0號」演習,今天下午1時30分至2時實施,為期30分鐘。屆時民眾、車輛都須就地熄火、強制避難,如未遵守者,依民防法最高可處新台幣15萬元罰鍰。
「萬安40號」演練範圍為北部地區7個縣市,包括宜蘭縣、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
新北市警察局指出,請於防空警報發放後,務必配合下列管制措施:
一、住家方面:請立即緊閉窗戶,並將室內、外燈火熄滅(包括陽台電燈)。
二、如在外行走:於防空警報發放後,請接受現場執勤警察或協勤人員指揮,至附近防空避難室避難,請勿逗留於騎樓地或於巷口觀望。
三、如在外開車:(一)請接受路口執勤警察或協勤人員指揮,將車輛靠路邊停放。(二)請將車輛熄火,並將車燈關閉。(三)請立即下車,接受執勤人員引導至附近防空避難室避難。
四、相關法條規定及罰則:(一)民防法第21條:「為減少空襲時之損害,國防部得會同有關機關實施防空演習,命令實施疏散避難與交通、燈火、音響及其他必要之管制。」
(二)於演習期間民眾若拒絕配合上述措施,並經執勤人員(警察、民防人員)勸導仍不遵從者,依據民防法第25條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今年萬安演習內政部警政署將透過行動電話簡訊通知防空警報,下午1時30分發送簡訊至演習區域內3G、4G行動電話,並於下午2時發送演習結束訊息,請配合演習相關管制事項。10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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