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通過罰嫖不罰娼 法案爭論2年多
(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巴黎6日專電)法國國民議會今天通過一項攸關性工作者權益的法案,最具指標性的措施就是罰嫖不罰娼。
這項法案是由社會黨(PS)政府提案,用意是把性工作者視為受害者,在性交易中,嫖客要付更多責任。
法案通過並頒布後,被逮到性交易的嫖客將被處以1500歐元(約新台幣5萬5000元)罰金,累犯可罰到3750歐元。
另外,賣淫不再被視為犯罪,若性工作者想要從事別的行業,可獲得經濟協助和社會支援,外籍人士還可獲得臨時居留證,但僅限於打算停止賣淫、轉業的人。
輔導性工作者轉業的資金,每年約需480萬歐元,由國家預算支出。
在歐洲,瑞典最早於1999年立法罰嫖,挪威、冰島相繼跟進。法國期望藉由打擊性交易市場需求,從而減少人口販運。
這項法案在參議院及國民議會之間反覆討論兩年多,國民議會早於2013年通過草案,但3度送到參議院都被否決,因為參議院多數議員反對罰嫖。
根據法國制度,當兩院意見不同,以國民議會的決定為最終依歸,因此國民議會今天的投票結果,使得罰嫖成為定案。
不過,部分反對這項法案的議員和性工作者團體擔心,罰嫖會讓性交易更趨於地下化,嫖客可能會要求性工作者到更隱密黑暗的地方交易,讓性工作者的處境更危險,畢竟性工作者被毆打、殺害的案例時有所聞。
也有部分性工作者認為賣淫是一種自願選擇的謀生方式,新法案影響他們的工作權益。
法國粗略估計有3萬到4萬名性工作者,超過9成是外籍人士,多數沒有合法居留權。1050407
瑞典罰嫖17年 流鶯減少網路賣淫增加
(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巴黎6日專電)法國國民議會通過法案,確定罰嫖不罰娼。最早於1999年立法罰嫖的瑞典,實施十多年來確實減少了街頭流鶯數量,但同時網路賣淫也增加了。
瑞典立法罰嫖已有17年時間,罰金額度是以嫖客的薪資計算,最少罰250歐元(約新台幣9250元),富人可能要罰數千歐元,另可處以最長一年的有期徒刑,但實際上都是繳交罰金了事,無人因此真的入獄。
在瑞典之後,挪威、冰島等國陸續跟進通過類似法案。
根據瑞典斯德哥爾摩區行政局(County Administrative Board)於2015年公布的「瑞典賣淫現況與發展」報告,1995年的斯德哥爾摩有650名流鶯,2014年有200到250名,減少了一半以上。
報告也指出,網路賣淫現象同時有增加,可能顯示部分性工作者轉入看不見的地帶從事交易。
但報告說明,在性交易合法的國家,街頭流鶯、紅燈區多,網路上也一樣有非法賣淫現象,區行政局認為立法禁止性交易應有勸阻嫖客、限縮賣淫現象的規範效果。10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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