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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彩盈餘全入體育 體育署:幫助弱勢

2016/11/1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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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李宇政台北1日電)立法院院會今三讀修正通過運動彩券發行條例部分條文,修法後將運彩全數作為發展體育用途,體育署長何卓飛對此表示,多了些經費來源,可以幫助弱勢團隊。

現行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8條,運動彩券發行之盈餘,其10%撥入公益彩券盈餘,並依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管理使用;餘90%,專供主管機關發展體育運動之用,不得充抵政府預算所編列之體育經費,其使用範圍,由主管機關公告之,並刊登政府公報。

提案修法的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黃國書表示,這次運彩條例修正後,1年大約可以增加新台幣3億元的體育經費,也是現行體育預算規模的3%,雖然金額不多,但卻足以在目前捉襟見肘的體育發展上,能有更多資源投入改善基層運動環境。

教育部體育署長何卓飛表示,記得立委黃國書是在今年4、5月提案,如今三讀通過,可以說相當快速。

何卓飛說,修法後實際上幫助到體育發展,體育經費多了一份來源,他第一時間想到幫助弱勢團隊,這樣一來,沒有經費出國比賽的案例可以減少了。105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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