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電車即起須領牌上路 違者最高可處3600元罰鍰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30日電)微電車即起需投保、登記和領牌才可上路,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實施首日至今天上午9時止,共取締8件違規,有2件為未領照行駛,北市28處路口將加強執法。
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今天在西門町舉辦「微型電動二輪車全面領牌,實施首日執法」記者會,副大隊長林榮峰指出,即日起微電車(俗稱電動自行車)未依規定領牌行駛,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處以最高新台幣3600元罰鍰。
同時,車輛移置保管,若為未經型式審驗合格者,將並沒入車輛。
根據交通警察大隊統計資料顯示,今年1月起至11月29日止,共取締微電車違規1631件,其中違規前3大項目分別為「駕駛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398件、「不依規定停放車輛」397件和「違規行駛人行道」291件。
林榮峰說,為因應今天起微電車全面領牌規定實施,北市警自11月19日起就規劃連續4週微電車宣導暨執法專案勤務,各警分局針對轄內工廠、校園、市場周邊等微電車易出沒熱點,每天加強稽查及宣導,並於實施後2週加強微電車未依規定領牌執法。
他指出,統計今天實施首日從凌晨零時起至上午9時止,共取締微電車違規8件,分別為「未領用牌照行駛」2件、「未領用牌照車輛於道路停車」1件,「未戴安全帽」1件和「其他動態違規」4件。
違規案件發生行政區,分別為萬華區2件(未領用牌照行駛、闖紅燈),中山區2件(闖紅燈),大安區1件(未領用有效牌照停放於道路),松山區2件(未領用牌照行駛、未戴安全帽),士林區(闖紅燈)。
為加強宣導和取締,今天在北市28處路口將加強執法,包括鄭州街、塔城街口和台北小巨蛋等處。
交通警察大隊說明,即日起微電車若未懸掛牌照或懸掛他車牌照於道路停車者,依法將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車輛移置保管;另騎乘微電車應滿14歲、應戴安全帽、不得載人,未戴安全帽者依法可處300元罰鍰;北市開放自行車行駛的人行道、自行車道(河濱自行車道除外),都禁止微電車行駛;最後,微電車並應遵守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規定行駛。
此外,微電車行駛速率為時速25公里以下;若違反改裝微電車者,可處1800元至5400元不等罰鍰。
交通警察大隊提醒,北市微電車已掛牌率約6000多件,今年1月至11月29日肇事案件為207件,去年為217件,多為未注意車前狀況所致,提醒民眾騎乘微電車要多 留心相關規定,以免受罰。(編輯:方沛清)11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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