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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公告國會職權修法26日生效 釋憲戰開打

2024/6/24 17:57(6/25 14:5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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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總統府。(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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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4日電)總統賴清德今天說明將針對國會職權修法聲請釋憲的理由,但他也強調會遵守憲法,依據憲法規定完成簽署,將在今天公布法案。總統府網站傍晚發布總統令,正式公布「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修正案,法案公布3天後,也就是26日即生效。

立法院否決行政院所提國會職權修法覆議案,民進黨團與行政院皆已公開表態聲請釋憲。總統賴清德今天在總統府敞廳召開記者會,以「守護憲政、保護人民」為核心精神,說明聲請釋憲的態度。

賴總統說,「我們反對國會擴權,不是反對國會改革」,國會理當改革,但不應該任意擴權,改革國會的方式應該合法、合憲。

另外,今天有媒體報導,行政院最快26日就可聲請釋憲與暫時處分

暫時處分小百科

暫時處分即凍結、暫停施行法律,聲請釋憲時可一併提出。

憲法訴訟法第43條規定,為避免憲法所保障的權利或公益遭受重大損害,且有急迫必要性,憲法法庭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做暫時處分的裁定,且須經2/3以上大法官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才可裁定暫時處分。

且為讓大法官有時間壓力,憲法訴訟法規定聲請案件裁定後逾6個月,暫時處分就會失去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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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求慎重,行政院長卓榮泰擬於27日院會「提示」後,送出釋憲案與暫時處分。

對於相關報導,行政院僅回應,「若有決定,會適時對外說明。」

依照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規定,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3日起發生效力。(編輯:翟思嘉)1130624

(中央社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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