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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烏鴉強拍蘭小明涉恐嚇 警逮人送辦

2022/12/8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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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8日電)網紅「蘭小明」向警方報案,日前遭網紅「烏鴉」率眾持手機圍拍並阻攔離去,還將影片上傳網路公開,心生畏懼,訴警偵辦。警方昨天將「烏鴉」逮獲,依涉妨害自由及恐嚇等送辦。

網紅「蘭小明」日前向北市警方報案,6月9日在大安區遭網紅「烏鴉」率眾持手機圍拍並阻攔離去,事後還將影片上傳網路公開,致被害人心生畏懼,訴警偵辦。警方昨天南下台中將「烏鴉」查獲到案,移送北檢偵辦。

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10月28日接獲李姓男子(網紅蘭小明)報案指稱,他在6月9日中午12時許在大安區復興南路1段135巷、大安路1段路口,莫名遭「烏鴉」率眾持手機圍住拍攝,他當時表示不願被拍,但「烏鴉」等人仍持續拍攝並阻攔他離去。

此外,「烏鴉」等事後還將上述拍攝影片上YouTube、公布於眾,導致「蘭小明」心生畏懼。

大安分局隨後成立專案小組偵辦,經調閱相關影像鎖定現場犯嫌為陳姓男子(網紅烏鴉),且他自稱為竹聯幫仁堂成員,涉嫌8月1日對彰化拼鮮公司恐嚇取財新台幣500萬元,要求對方花錢消災保平安。

同時,警方還查知「烏鴉」在社群網站張貼自己多年前巧遇現任大安分局分局長范織坤的合照「蹭聲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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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小組認為,「烏鴉」涉嫌藉由網路互戰糾紛而直播號召、教唆、糾眾犯罪,危害社會治安行為重大,隨即報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於昨天南下台中、將他查獲,全案依涉妨害自由及恐嚇危安等罪移送北檢偵辦,並持續追查「烏鴉」及幕後一干人等是否涉及組織犯罪等情事。

范織坤表示,掃黑、打詐、肅槍毒、斷金流為當前治安重點,絕不容許不法份子藉由網路直播擾亂社會秩序,危害社會治安等暴力及不法行為,若有違法等情事,一定依法究辦絕不寬貸,並呼籲民眾對來源不明訊息或圖像,不要任意轉傳複製或杜撰評論,以免觸法遭追訴。(編輯:李亨山)11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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