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在看守所關3天死亡 家屬指送藥遭所方拒絕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17日電)基隆一名患有糖尿病李姓男子因竊盜罪被判刑,因未入監服刑遭通緝,14日被逮後送進基隆看守所,昨天上午身體不適送醫不治,李男胞弟指控送藥到看守所遭拒,才會導致兄長喪命。
基隆看守所所長陳錫樑今天向媒體表示,李男16日上午身體不適,主管幫他測量血壓較低、心跳也不正常,加上意識不清趕緊送至衛生科,醫護判斷要緊急外送到醫院,立即叫救護車上午9時前送抵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治療。
陳錫樑說,至於家屬自述送藥被拒部分,李男入所時自述患有糖尿病,但家屬送藥須經一定的檢查程序,例如要有處方箋或醫師診斷證明等經過所方審查,不過,所方目前沒看到家屬有提出相關申請,由於家屬對李男的死因有疑慮,所方會全力配合檢警調查。
基隆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40多歲李男去年9月在基隆市一間土雞店竊取店內桌上1瓶維士比後在門口飲用,被店家發現報警被逮,基隆地院審理後,依毀壞窗戶竊盜罪,判處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全案因李男未提出上訴而判決確定,且李男未入監服刑,遭基隆地檢署發布通緝,李男14日被逮後,警方立即協助快篩陰性,隨後在警局由檢察官透過視訊開庭,檢方讓李男打電話向家人詢問是否能籌措易科罰金,由於李男當下無法繳納罰金,因此送進基隆看守所執行。
李男胞弟向媒體表示,他14日下午載著母親到基隆看守所,打算拿藥品和胰島素要給兄長,並向值班人員表明兄長患有重大疾病,並領有殘障手冊,若未每天服用醫生開的藥品與施打胰島素,隨時會沒命,卻遭看守所值班人員驅趕,還說看守所內有護士、醫生很安全,「你們自己帶來的東西我們不會收」。
李男說,母親昨天上午繳納易科罰金後約10時到看守所要帶兄長回家,卻得到兄長已在上午8時身體不適緊急送醫,他丟下工作趕往看守所,先是得知兄長身體已恢復,他才安心下來,沒想到步出看守所沒多久,家人又收到病危通知,兄長在下午4時宣告不治。(編輯:李錫璋)11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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