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長榮大學外籍女大生命案 梁育誌一審判死

2022/3/18 10:08(3/18 19:47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8日電)凶嫌梁育誌涉殺害長榮大學外籍女大生案,橋頭地方法院今天上午10時依性侵未遂、性侵殺人、強盜殺人、遺棄屍體等罪判處梁育誌死刑,詳細判決理由仍待稍晚公布,全案仍可上訴。

橋頭地方法院今年1月17日開庭審理言詞辯論終結,今天上午10時在刑事大法庭開庭宣判,法官依性侵未遂、性侵殺人、強盜殺人、遺棄屍體等罪判處梁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梁嫌上午穿著綠色外套出庭低頭聆判,他在聽聞判決後未多表示,橋頭地院隨後在10時10分召開延押庭,詳細判決理由仍待院方稍晚公布。

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民國109年10月28日晚間從校園返回宿舍,步行經過台鐵沙崙支線高架橋下便道時,遭梁男用繩索勒住頸部並強拉上車,女大生死亡後遺體遭棄置高雄市阿蓮區山區。

女大生家屬跨海委託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林瑞成於109年11月2日提出訴訟,包括死亡民事訴訟、死亡刑事訴訟及犯罪被害人補償。同年12月橋頭地檢署偵結,以強制性交未遂、強盜殺人、強制性交殺人、遺棄屍體等罪起訴梁男,並建請法官依重罪求處死刑。(編輯:郭諭儒)111031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長榮女大生命案 前歸仁分局長等3人遭彈劾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