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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小江共諜案外案 更審仍判2前軍人無罪

2022/3/17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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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7日電)高檢偵辦大陸男子鎮小江涉吸收前空軍官校飛行訓練指揮部葛姓副指揮官、樓姓中校,將2人起訴。一審判2人無罪遭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今天仍判2人無罪,可上訴。

一審台灣高等法院新聞資料指出,台灣高檢署起訴主張,葛男及樓男於民國99年、100年間,均服務於國家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鎮小江(已另案判決確定)依據大陸中央軍事委員會設立相關部門人員的指示,利用機會認識在軍中服役多年的退役劉姓軍官及民間人士等人,並加以拉攏,進而結識葛男及樓男。

高檢查出,葛男於99年2月將經手的軍事機密會議資料交予劉男,由劉男隔月攜往大陸地區轉交中共官員;樓男於99年間,以行動電話拍攝某軍事機密文件,分3次交予劉男,由劉男攜往大陸地區轉交中共官員。

高檢認定,葛男及樓男犯行構成陸海空軍刑法的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交付軍事機密於敵人等罪嫌,提起公訴,案件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一審高院民國109年9月間認定,葛男無從接觸軍中機密文件;樓男擔任教官期間,所保管為一般文件、書籍,非機密文件,起訴書所載的機密文件並非樓男所保管,判2人無罪。

檢方不服提上訴,二審最高法院將原判決撤銷發回,案件由高院更一審審理。(編輯:李亨山)11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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