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38人列管 蔡清祥:程序走完就會送簽核執行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3日電)華山草原分屍案,最高法院今天判凶嫌陳伯謙免死、無期徒刑定讞。法務部長蔡清祥受訪指出,尊重法院依個案情形判決,現行列管38名死刑犯是因法律程序未完而沒有執行槍決。
華山草原分屍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認為凶嫌陳伯謙有教化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檢方及陳男提上訴,最高法院今天認定更一審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陳伯謙確定逃過死刑。
法務部今天下午舉行媒體茶敘,媒體詢問法務部近年未執行死刑(槍決)原因及對陳伯謙案的判決看法;部長蔡清祥於茶敘尾聲接受媒體聯訪時,做出上述表示。
蔡清祥指出,目前法務部有列管死刑判決確定者38人,但是38人都有聲請大法官釋憲,部分有聲請非常上訴、再審,法務部是執行法律的單位,必須按照法律程序進行,因38人都在法律程序進行中,在還沒有走完之前,根本就沒有辦法送到法務部,給他簽核後執行。
蔡清祥強調,這些程序包含審查死囚有沒有聲請大法官解釋、非常上訴、再審,以及有沒有被赦免,最重要的還要看是否符合人權兩公約,及去考量死囚的精神及心理狀態如何,並不是法務部擺著不處理,不去執行死刑,而是須照著程序走,如果這些程序都走完了,就會送到法務部長這邊來簽核就會執行。
蔡清祥說,法院要不要判決死刑,是由法院依照個案去審酌,他予以尊重。
依據法務部資料指出,法務部上次執行死刑為民國109年4月1日槍決翁仁賢;蔡清祥當時也對此指出,他是做該做的事,還是會繼續推動廢除死刑政策,在死刑規定還沒廢除前,他仍是會依法審慎執行死刑。
法務部官員指出,對死刑的態度,並無改變,就「政策面」而言,從國民黨政府到民進黨政府,逐步廢死的政策都是一樣的;從「法律面」來看,目前現行法,除有心神喪失或婦女懷孕情形外,並沒有停止執行死刑的規定。(編輯:張銘坤)11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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