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玉井7死縱火案 曾文彥一審死刑二審改判無期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6日電)台南玉井真理家族前輩堂遭男子曾文彥縱火造成7人死亡,一審判死,全案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認定曾文彥有反社會人格障礙症,部分死者家屬未堅持判處死刑,因此改判無期徒刑。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天判處因縱火殺人的24歲曾文彥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曾文彥則在多名法警戒護下到庭聽判;曾文彥聽到二審改判無期逃死時,情緒未見激動。台南高分院發言人陳連發事後召開記者會說明二審改判緣由。
合議庭認為案發時曾文彥21歲,幼時診斷出過動症(ADHD)併發展遲緩,曾接受各種治療效果不彰,自幼年至成人階段症狀,符合「對立反抗性疾患」、「行為規範障礙症」,再逐漸演變為「反社會人格障礙症」。依兩公約施行法及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解釋:「應避免對存在嚴重社會心理障礙而阻礙其進行有效辯護的個人,以及道德可非難性有限的個人判處死刑」。
曾文彥犯後打電話求援,自承是縱火者,非刻意藉此獲取自首減刑,但有助於偵查機關及早查獲。曾文彥父母也非常自責,曾以直接或間接方式給付相關被害人一定數額慰問金,或替曾文彥清償國家給付給罹難者家屬的補償金。
部分死者家屬得知曾文彥自幼罹有疾患,且感受到曾文彥父母的彌補及痛苦,未堅持判處曾文彥死刑,顯示部分被害人家屬和加害方已有一定程度修復。
另外,曾文彥配合監所管理規定、教化措施,及「反社會人格障礙症」可能期待日後醫藥科學進步而改善,合議庭認為有預防再犯的可能性,列為有利量刑因子。
台南市玉井區三埔里真理家族前輩堂2019年12月14日凌晨遭曾文彥縱火,46名居民中有37人逃出;2人跳樓逃生受傷;1人被救出時失去心肺功能,送醫搶救後宣告不治;其餘6人被發現時明顯死亡。35歲陳姓消防員處理殘火時不慎由2樓摔下,左手臂骨折送醫。台南地檢署2020年2月偵結求處曾文彥死刑,台南地方法院2020年12月31日判處死刑。(編輯:黃世雅)111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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