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監獄替代役代收保管金 侵占5000元遭訴
2021/10/4 17:47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4日電)黃姓男子在基隆監獄服替代役期間,辦理周姓收容人保管金代收業務時收取新台幣9570元,卻涉嫌在登記簿竄改為4570元侵占5000元,檢方偵查後,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黃男。
起訴書指出,黃男從民國108年11月11日起至去年11月3日在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監獄戒護科服替代役,負責協助戒護科內勤管理員處理業務,為依法從事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屬於刑法所定的授權公務員。
黃男去年10月13日下午1時40分許,在基隆監獄中央台辦理周姓收容人保管金代收業務時,收取周姓收容人新台幣9570元後,先在金錢保管登記簿上登載收取9570元,再由周姓收容人當場簽名及捺印。
黃男趁人不注意時侵占其中5000元,且為掩飾犯行將登記簿上收取金額更改為4570元,並在登記簿「本件承辦人」欄位蓋用他人職章,再依程序送至總務科填載至獄政管理系統,基隆監獄之後將保管金存摺發給周姓收容人,周姓收容人發覺有異全案因而曝光。
檢方表示,黃男所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審酌他犯罪後自首,且已與周姓收容人簽立和解書賠償5000元,堪認自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又犯罪所得在5萬元以下,情節輕微,建請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減輕刑責。(編輯:方沛清)11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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