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耕協會假借樂捐向申請補助近千農民索賄 4人交保
2021/9/8 11:56(9/8 12:46 更新)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8日電)嘉義等地機耕協會理事長藉由經手審核大型農機補助權限,涉嫌以樂捐名義向申請農機補助農民索賄,2年約1億元,受害農民近千人。陳姓等4名被告今天以5萬至50萬元交保。
嘉義地檢署今天表示,日前接獲檢舉嘉義等地農業機械耕作協會(機耕協會)利用農民購買農機的機會,向農民收取賄賂情事,便指揮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嘉義縣調查站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調查。
經調查發現,農委會農糧署於108、109年間編列預算,補助農民購買大型農業機械,不料,嘉義等地機耕協會陳姓、葉姓、顏姓、沈姓等理事長及總幹事,竟於這2年間,藉由農糧署委託名義,經手審核大型農機補助及驗收權限,假樂捐名義向申請大型農機補助的農民會員索取補助款10%賄款,並將其中15%朋分給聯合會。
檢方指出,購買農機的農民在收受補助款後,均以現金或匯款方式繳回10%補助款予各地協會,再由各協會將其中15%繳回聯合會,2年期間,共計收取約新台幣1億元賄款,受害農民近千人。
嘉義地檢署檢察官陳靜慧、陳睿明昨天指揮調查官持搜索票,分別前往桃園、嘉義、台南等7處執行搜索,扣得電腦、帳冊等物,並傳喚陳姓被告等7人到案,並進一步追查賄款流向。
檢方今天凌晨複訊被告陳男、葉男、顏男、沈男後,認為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上機會收受賄賂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必要,被告陳男以50萬元交保、沈男以5萬元交保,另葉男、顏男均以10萬元交保,其餘3人則請回。
嘉義地檢署呼籲政府各項補助款,為補助特定族群作一定用途,不會向受補助人收取任何費用,若有濫用權力收取費用情事,可向司法機關檢舉,檢方將持續清查是否尚有其他受害農民。(編輯:陳仁華)1100908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