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違規肉品入境 新住民允分期清繳罰款
2021/2/3 12:26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3日電)越南籍新住民范姓女子從越南攜帶未經檢疫的火腿腸入境被查獲,遭罰20萬元,范女無力繳納,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昨天查扣范女機車,范女同意每月繳3000元,直到民國115年繳清。
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執行官今天指出,43歲范女108年8月從越南搭機抵達高雄小港機場入境時,被查獲未經檢疫的火腿腸,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裁罰新台幣20萬元。
不過,范女繳出6000元後,無力再繳,積欠19萬4000元,遭移送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執行官昨天前往台南市歸仁區范女住家查扣一輛機車,但范女說,她沒有機車,不方便移動。
最後,范女同意2月起每期繳納3000元,分期償還,直到115年6月共65期全數繳清;被查扣機車則交給范女代為保管使用。
執行官表示,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期間,國際間非洲豬瘟疫情還是嚴峻,農曆春節期間正值國際郵包量高峰期,旅客攜帶違規肉製品數量減少,國際郵包查獲違規肉製品數量卻未明顯下降。
執行官呼籲民眾莫上網購買境外違規動物檢疫物,返鄉探親也不要攜帶違規動物檢疫物,以免遭罰。(編輯:謝雅竹)11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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