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謊報遺失頭獎彩券 警方函送法辦
2020/6/16 15:30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蔡智明嘉義縣16日電)嘉義水上派出所上月接獲女子報案,遺失今彩539頭獎彩券,希望警方協助向彩券行調閱監視器證明,警方調查發現報案人沒去彩券行買彩券,依偽造文書罪嫌函送法辦。
雲林縣斗南鎮一家彩券行,上個月22日接獲一名男子自稱她妹妹中了「今彩539」頭獎,但因彩券遺失,請求店家調監視畫面當購買證明;男子也陪同他妹妹到嘉義縣水上派出所報案。
警方表示,報案人出示手機裡的彩券照片,並指稱是在斗南鎮福德街的彩券行購買,員警查證彩券行確有開出頭獎,而且手機照片彩券的號碼,就是中獎號碼,因此派員前去調閱監視器。
警方表示,依據彩券照片上面購買時間5月20日下午7點15分,調閱彩券行監視器畫面,卻發現該時段前後半小時內都沒有人購買彩券,因此通知報案人說明,她才坦承是謊報。
警方說,報案人對照片來源及為何說謊都不願說明,全案偵訊後依偽造文書罪嫌函送法辦。
台彩公司指出,彩券是「認券不認人」,依「公益彩券發行條例」規定,彩券中獎人須憑中獎彩券兌獎,若遺失、被盜者,便無法掛失止付,且要彩券正本,才能進行問題彩券重建,若無法辨認真偽者,則不予兌換。(編輯:方沛清)1090616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