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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菊控誹謗案二審 謝寒冰:所述並無任何不實

2020/4/23 11:37(4/23 12:0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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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3日電)總統府秘書長陳菊不滿名嘴謝寒冰指她在高雄市長任內浪費、欺騙氣爆災民,自訴謝寒冰誹謗,一審無罪。經上訴,高院今天開庭,謝寒冰作無罪答辯,陳菊的律師請求量處適當之刑。

陳菊自訴指出,謝寒冰去年1月間在中天電視台錄製「新聞龍捲風」節目,指稱她擔任高雄市市長時,電費每2個月達新台幣12萬元,及高雄石化氣爆時高雄市政府與災民簽代位求償,並未清楚告知災民權利義務,認為高雄市政府是用騙的手段。

陳菊主張,謝寒冰以相關言論散佈於眾,導致陳菊個人名譽及社會評價受到負面貶抑,涉犯刑法誹謗罪。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為,謝寒冰對「電費」及「高雄石化氣爆事件」相關陳述,均與公共利益有關,屬可受公評之事,並均在合理適當的評論範疇,判決無罪。

案經陳菊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天上午開庭。

陳菊的委任律師說,高雄市政府當時已說明電費高是因為官邸電器老舊,而且事實上只有一次2個月電費達12萬元,謝寒冰卻刻意說成每2個月電費12萬元,顯未經合理查證,具有真實惡意,謝寒冰還指述陳菊欺騙災民,貶損陳菊名譽,請求改判有罪。

謝寒冰則辯稱,2個月電費達12萬元是真的浪費,高雄市政府聲稱是電器老舊所致,但證據何在,而高雄市政府未完整告知災民權利義務就是欺騙,所述並無任何不實。

陳菊委任律師請求法院判處謝寒冰適當之刑,謝寒冰最後陳述時說,陳菊身為地方首長浪費公帑,甚至在被評論後濫用司法資源,不斷糾纏提出告訴、上訴,致使人心生恐慌不敢評論,若中華民國首長都是這個樣子,真的令人非常失望。

審判長諭知,全案辯論終結,將於6月11日宣判。(編輯:李錫璋)109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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